关于公开选拔湖北大学知行学院院级学生组织干部
各分团委、各学生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湖北大学知行学院院级学生组织建设,完善湖北大学知行学院院级学生组织的工作职能,经院团委研究,决定于近期公开选拔新一届院级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选拔将在自愿报名、民主选举、系部推荐的基础之上以公开竞聘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2015、2016、2017级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
二、选拔岗位
院团委学生副书记(1名)
院团委秘书部部长(1名)
院团委组织部部长(1名)
院团委宣传部部长(1名)
院学生会主席(1名)、副主席(3名)
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1名)、副主席(2名)
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1名)、副会长(2名)
院学通社社长(1名)、总编(1名)、副社长(1名)
院广播台台长(1名)、副台长(2名)
院艺术团团长(1名)、副团长(2名)
院国旗班班长(1名)、副班长(1名)
三、选拔条件
1、参选人须是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在校本(专)科2015级、2016级、2017级学生,中共党员、学生预备党员优先;
2、思想积极,政治坚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积极培育和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无任何违纪现象;
3、组织领导能力强。符合党的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具有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思想解放,团结同志,顾全大局;
4、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团队精神,能够带领团队优质高效的工作;具有开拓创新意识,思维活跃,能够有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5、爱岗敬业,成绩突出。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熟悉并热爱学生组织工作;
6、群众基础好,在同学中享有良好声誉,能够代表广大同学利益,反映广大同学心声,切实把工作做到基层;
7、参加竞选的同学原则上要求从事学生组织工作半年以上,熟练学生组织的基本情况和相关工作;
8、学习成绩优良,并无任何挂科记录和使用大功率电器记录。
四、选拔程序
本次选拔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竞选演说和民主投票、任前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1、公开报名。凡具备上述条件的同学均可报名。报名以自愿为原则,个人报名与集体推荐相结合(可以由系分团委、辅导员、团支部推荐)。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于5月21日(星期一)
17:00点前将《湖北大学知行学院院级学生组织干部竞选表》(见附表)统一交到院团委办公室(知远楼117)。
2、资格审查。由院团委根据上述基本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于五月中下旬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对学生工作的基本知识、学院学生工作的了解以及文字表达能力,并按照职位确定1:3人数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于五月中下旬进行,主要测试竞聘人员履行竞聘职位职责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含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仪态礼节等),并按照职位确定1:2人数进入竞选演说环节。
5、竞选演说。五月下旬由院团委组织答辩会。答辩会主要内容为任期内的工作目标和主要工作思路,每位答辩者演说时间不超过5分钟。
6、民主投票。答辩会将请学院领导担任评委,各团学组织负责人、各系学生干部对各竞选干部进行投票。
7、成绩计算方法。笔试、面试、答辩评分和民主投票分别占总分值权重的0.2、0.2、0.4、0.2。
8、决定任用。院团委综合考试和投票情况,确定院级学生组织干部候选人,并报学院党委审批。
9、考核与任期。院团委对各候选人进行见习考察,考察合格后正式聘任。公开选拔任用的学生干部任期一年。学院对任职届满、工作合格的学生干部将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同时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推荐评优。
10、入职宣传。九月份公示正式入职,并利用校园网、微信、微博、宣传栏、展板等形式对入职干部进行宣传。
五、注意事项
各分团委、各学生组织要深刻认识到学院公开选拔学生干部的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进行广泛的宣传和动员,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学生积极参与和支持公开选拔工作。及时沟通信息、反映情况,解决遇到的问题,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公开选拔工作顺利开展,通过选拔并被录用,院团委将对其所在系部给予适当的加分。
联系人:翁俊鹏,联系电话:15172468438
朱汇良,联系电话:13100728557
附:湖北大学知行学院院级学生组织干部竞选表
院团委
2018年5月14日
附:湖北大学知行学院院级学生组织干部竞选表
姓 名 |
性 别 |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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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部 班 级 |
政 治 面 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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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方 式 |
2017年 综合排名 |
XX(个人排名)/XX(班级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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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
拟报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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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可另附材料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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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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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组织意见 |
负责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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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分团 委意见 |
(盖章) 201 年 月 日 |
院团委 意 见 |
(盖章) 201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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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无误,如有虚构,取消参选资格。
2、本份材料必须在5月21日17:00前交至知远楼117院团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