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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报2018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的通知

作者:编辑:院团委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29点击次数:

各大专院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我省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团省委、省学联将组织开展2018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推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4月至7

二、活动主题

奔梦路上  自强不息

三、组织单位

共青团湖北省委

湖北省学生联合会

四、奖励设置

活动中拟评选湖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0名湖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150、湖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组织院校5所、湖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组织个人5名。

在省级遴选的基础上,团省委、省学联将择优推荐96人参加全国评选(团中央、全国学联拟从我省遴选“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96名,其中含“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推荐名额1名);分别遴选1所高校和1名个人,推荐参加全国优秀组织单位及优秀组织个人的评选。

获评“中国大学自强之星标兵”的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金”;获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人员,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金”。获评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省级或全国优秀组织单位与优秀组织个人荣誉的,将颁发荣誉证书,其中推荐参加全国评选并获评全国相关奖项的,不再发放同类别省级荣誉证书。

五、报名条件

1.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自立自强、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绩,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榜样作用;

4.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

5.往届“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六、活动安排

推报工作含“全国—省—校”三级体系。

(一)校级推荐阶段(即日起至5月16日)

各高校团委负责组织本校推报工作。各高校通过开展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的评选活动,遴选出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并从中产生“湖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经公示无异后于5月17日前将2018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人选推报活动报名表》(附件1)、2018年“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Word版及盖章扫描件)报送至活动邮箱(hbsxlwx@126.com,纸质版于5月18日邮寄至团省委学校部(以寄出时间为准)。各高校推报名额为高校全日制注册在籍学生人数的万分之一(小数部分向上取整,在籍学生不足万人的可推荐1人)。

活动中组织有序、发动有力、活动反响较好的高校可自主申报省级优秀组织单位(见附件3)、优秀组织个人(见附件4),相关材料电子版(Word版及盖章扫描件)5月17日前报送至指定邮箱。

各高校团委活动负责人可加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工作交流QQ群:205375073。

(二)省级评选阶段(5月17日至5月27日)

结合各高校推荐情况,我们将通过“青学小楚”微信平台开展湖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点赞活动,对学校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进行线上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5月17日前,每名推荐对象需提交1张1寸白底免冠高清电子版登记照,以“学校+姓名+事迹类别”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团省委、省学联将通过综合评审最终评选出“湖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0名、“湖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150从中择优推荐96人参加全国评选。

  (三)全国评选及颁奖阶段(6月至7月)

按照团中央、全国学联相关计划安排,在省级推荐的基础上,由全国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并于6月上旬通过活动官网(http://star.xiaomei.cc/)、《中国青年报》等平台公布评选结果。全国颁奖活动及奖学金发放拟于7月前完成。

七、有关要求

1.严密组织。各校要高度重视、快速启动,严格对照标准,注重深入院系与一线团支部,认真履行班(团支部)、院系、校逐级推报的要求,挖掘发现新典型,真正做到全面发动、广泛覆盖。各校要积极申报优秀组织单位及优秀组织个人,积极反馈本校推报工作的经验做法。

2.广泛宣传。各校要充分用好相关媒体,营造良好宣传氛围。要在宣传本校自强之星典型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自强之星”微信平台点赞活动积极宣传全省“自强之星”的先进事迹。活动中,中国青年报社将开展“‘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评选好新闻奖”评选(详见附件5),各校应结合自身实际,发动人员积极参与。

3.跟进培养。对本校推荐上报及获评的“自强之星”人员,各校要做好跟进培养。要将此次活动融入到学校典型选树及育人工作的大局中,要注重持续用力,通过已培育和已发现的自强之星等先进典型来影响、带动更多的在校学生。

人:胡志勇   李小睿

联系电话:027-87235272  87232535

电子邮箱:hbsxlwx@126.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三路5号

附件:1.2018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人选推报活动报名表

2.2018“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汇总表

3.2018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人选推报活动“优秀组织院校”推荐

        4.2018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人选推报活动“优秀组织个人”推荐表

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评选好新闻奖

共青团湖北省委学校部   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    

2019年4月29      

 

 

 

 

 


附:        2018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人选推报活动报名表

 

姓名

性别

   个人证件照

民族

政治面貌

学校

微信号

院系班级

电子邮箱

手机

身份证号

事迹类别

事迹简介

(简要说明个人自强事迹和成果,2000字以内)

校团委意见

(盖章)

   日

团省委意见

(盖章)

   日

注:1.此表格作为2018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人选推报活动报名表统一上报使用

2.“事迹类别”包括: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立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等类别。

 

 

 

 

 

 

 


附件:                            2018“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汇总表

 

 

序号

姓名

事迹类别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院系/班级

联系电话

微信号

身份证号

银行账号和开户行信息

事迹简介

1

2

填表说明:

   1.请按照推荐的优先顺序来排序

   2.“事迹类别”一栏请选择: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立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等类别

   3.“事迹介绍”一栏,请简要概况并填写所推荐同学的自强事迹,要求做到简明、准确,字数控制在150-200字。

   


 

 

 

 

 

附件: 2018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人选推报活动“优秀组织院校”推荐

 

学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微信号

人员参与规模

校级自强之星人数

本校组织情况(1000字以内)

院校“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人选推报活动组织开展情况(主要包括宣传发动、人员参与规模、确定名单机制、自强之星宣传等不同层面)。

学校意见:(签章)

注:本表作为2018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人选推报活动“优秀组织院校”推荐表,相关论证材料可附后

 

 

 

 

 

 

 

 


附件: 2018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人选推报活动“优秀组织个人推荐

 

学校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职务

微信号

联系方式

个人事迹情况(1000字以内)

介绍个人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人选推报活动组织开展中的先进事迹

学校意见:(签章)

注:本表作为2018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人选推报活动省级“优秀组织院校”推荐表,相关论证材料可附后

 

 

 

 

 

 

 

 


附件5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评选好新闻奖

1.活动时间:2019年4月至6月。

2.采访对象:校确认参选“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的优秀同学或往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选者。

3.稿件形式:文字、图片、视频等。

4.提交形式:好新闻奖参选人员需在采访的本校“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稿件刊发后,将稿件链接和原文发送selfstar@qq.com,刊发平台可以是校内媒体或社会媒体。

5.奖励颁发:所有获选作品将择优在中青在线网站署名刊发,同时获奖作者将得到由活动组委会颁发的获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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