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拔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校级学生组织干部的通知
各分团委、各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立德树人,扎实推进共青团改革攻坚和从严治团,进一步优化学生组织建设,服务学校党政中心工作,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不断开创我校团学工作的新局面,按照《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的相关要求,经校团委研究,决定于近期公开选拔2019-2020学年校级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选拔将在自愿报名、民主选举、各二级学院推荐的基础之上以公开竞聘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2016、2017、2018级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
二、选拔岗位
校团委学生副书记(1名)
校团委秘书部部长(1名)
校团委组织部部长(1名)
校团委宣传部部长(1名)
校学生会主席(1名)、副主席(3名)
校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1名)、副主席(2名)
校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1名)、副会长(2名)
校学通社社长(1名)、总编(1名)、副社长(1名)
校广播台台长(1名)、副台长(2名)
校艺术团团长(1名)、副团长(2名)
校国旗班班长(1名)、副班长(1名)
三、选拔条件
1、参选人须是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在校本(专)科2016级、2017级、2018级学生,中共党员、学生预备党员优先;
2、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诚信守法;
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热爱团学工作,积极主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
5、群众基础好,在同学中享有良好声誉,能够代表广大同学利益,反映广大同学心声,切实把工作做到基层;
6、参加竞选的同学原则上要求从事学生组织工作一年以上,熟练学生组织的基本情况和相关工作;
7、在校期间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无任何挂科记录,综合表现优秀;
四、选拔程序
本次选拔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竞选演说和民主投票、任前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1、公开报名。凡具备上述条件的同学均可报名。报名以自愿为原则,个人报名与集体推荐相结合(可以由所在二级学院分团委、辅导员、团支部推荐)。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于5月24日(星期五)16:00点前将《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校级学生组织干部竞选表》(见附表)统一交到校团委办公室(知远楼117)。
2、资格审查。由校团委根据上述基本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于五月中旬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对学生工作的基本知识、学校学生工作的了解以及文字表达能力,并按照职位确定1:3人数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于五月下旬进行,主要测试竞聘人员履行竞聘职位职责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含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仪态礼节等),并按照职位确定1:2人数进入竞选演说环节。
5、竞选演说。五月下旬由校团委组织答辩会。答辩会主要内容为任期内的工作目标和主要工作思路,每位答辩者演说时间不超过5分钟。
6、民主投票。答辩会将请学校领导担任评委,各团学组织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学生干部对各竞选干部进行投票。
7、成绩计算方法。笔试、面试、答辩评分和民主投票分别占总分值权重的0.2、0.2、0.4、0.2。
8、决定任用。校团委综合考试和投票情况,确定校级学生组织干部候选人,并报学校党委审批。
9、考核与任期。校团委对各候选人进行见习考察,考察合格后正式聘任。公开选拔任用的学生干部任期一年。学校对任职届满、工作合格的学生干部将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同时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推荐评优。
10、入职宣传。九月份公示正式入职,并利用校园网、微信、微博、宣传栏、展板等形式对入职干部进行宣传。
五、注意事项
各二级学院分团委、各学生组织要深刻认识到学校公开选拔学生干部的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进行广泛的宣传和动员,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学生积极参与和支持公开选拔工作。及时沟通信息、反映情况,解决遇到的问题,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公开选拔工作顺利开展,通过选拔并被录用,校团委将对其所在二级学院给予适当的加分。
联系人:朱汇良,联系电话:13100728557
彭 鑫,联系电话:18827344148
附: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校级学生组织干部竞选表
校团委
2019年5月19日
附: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校级学生组织干部竞选表
姓 名 |
性 别 |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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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 班 级 |
政 治 面 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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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方 式 |
2018年 综合排名 |
XX(个人排名)/XX(班级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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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
拟报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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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可另附材料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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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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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组织意见 |
负责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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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分团委意见 |
(盖章) 2019年 月 日 |
校团委 意 见 |
(盖章) 2019年 月 日 |
注:1、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无误,如有虚构,取消参选资格。
2、本份材料必须在5月24日16:00前交至知远楼117校团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