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青联发〔2016〕18号)、《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青联发〔2017〕4号)、《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本方案适用于我校各级学生会。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青年学生工作的重要指示,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在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和学校团委的悉心指导下,坚持立德树人,紧扣时代主题,突出问题导向,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学生会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职能,激发动力、提升活力、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使学联学生会组织更好地代表和服务广大同学,更好地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听党话、跟党走,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的当代中国青年运动时代主题,深入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六个坚持”和“三统一”的基本要求,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工作生命线,将广大同学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坚持学生主体地位。始终坚持以同学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为了同学、代表同学、服务同学、依靠同学;坚持“为学生,为未来”的立会宗旨,争做“同学友”;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着力扩大广大同学对学生会组织工作的参与、监督和评议;坚持立德树人,充分发挥第二课堂的功能,为广大同学搭建青春舞台,引领服务广大同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坚持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在党的领导和团的指导下,进一步明晰学生会组织的基本定位和职能,加强章程和制度建设,理顺团学组织关系,充分发挥各级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
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对照党的期望、团的要求和同学需求,着力解决目前存在的团学组织工作不够协同、校院班三级联动亟需强化、学生会制度及作风建设有待加强、学生干部选拔与培养机制不够完善等突出问题,提高学生会工作机制的规范性、工作模式的多样性、工作内容的时效性,坚持全盘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三)主要目标
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工作创新,使得学生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明显改进,使学生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得到显著增强。
职能作用更加明确。通过改革,积极争取各级党组织和团组织的支持,落实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使各级学生会组织地位得到加强,工作自主性、规范性增强,联系、代表、服务同学的职能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在参与学校治理中的作用显著提升。
代表性更加广泛。通过改革,进一步扩大学生会组织的代表性,规范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比例和产生方式,重点扩大普通学生代表的比例,真正选出品学兼优的学生代表、学生干部;建立学生代表、学生干部直接联系同学、听取意见的制度。
队伍作风更加严实。通过改革,进一步规范学生会组织领导机构的产生方式;规范学生会干部选拔标准、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学生干部退出机制;不断强化学生干部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更好推进学生干部转变作风,坚决抵制和克服脱离广大同学的倾向,以实际行动做好广大同学的表率,赢得广大同学的信赖。
工作效能更加彰显。通过改革,进一步明确学校团学工作的组织格局,理顺学生会与其他学生组织的关系;规范健全各级学生会组织的机构设置,减少层次、提升效能,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构建扁平高效的组织体系,避免“行政化”倾向;推动各级学生会组织进一步加强工作联动,推动各级学生会组织进一步完善广大同学参与、监督和评议的体制机制,努力建设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学生会组织,使引领和服务广大同学的水平和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二、改革举措
(一)明晰职能定位
学生会是在党委领导、上级学联和团委指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学生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学生会必须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探索实现学生会干部参与学院党政会议,开展校领导接待日等机制。
(二)改革运行机制
建立和完善“校、院、班”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明确校学生会对院学生会、院学生会对班委会的指导职责,重点从制度设计、资源整合、活动开展等方面加强指导、联系和帮助。院学生会属于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校学生会指导;加强校学生会与院学生会的工作联运,院学生会应当充分发挥贴近广大同学的优势,可在校学生会的指导下承办面向全校学生的具体工作项目。学生会要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来做学生会的工作,善于在班级工作和社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符合学校特点、适合同学要求的活动。校学生会每年召开一次“基层学生会述职评议大会”,听取各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及意见建议;重视班级层面工作,通过创先争优,充分调动各个班委会的积极性,邀请优秀班委会成员参加学生会人才培养计划,对以班级为组织单位筹备的富有创意的思想引领、学业发展、权益维护、成才服务等活动,予以大力支持。
(三)精简组织机构
学生会组织遵循按需设置、合理优化、精简高效的原则,按照扁平化方式改革职能部门设置,减少管理层次,减少发文、会议等推动工作的形式,杜绝“行政化”倾向。建立“权责清单”制度,根据章程界定每个部门和岗位的职责与权限,明确学生会工作的职权目录、实施主体、相关依据、具体办理流程等。
优化学生会组织的机构和人员规模。校学生会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超过60人,其中,主席团成员不超过4人,工作部门一般不超过6个,每个工作部门成员设负责人2至3人,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6人。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20至3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学生会确需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学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四)规范干部机制
明确遴选条件。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符合政治合格、学习优秀、品德良好、作风过硬、群众基础好等标准。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80%以上工作人员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严格遴选程序。学生会工作人员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选拔,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拔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监督。学生会主席团由选举产生,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校学生会工作部门成员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审核后确定。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和学生会工作人员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团组织同意,由学院党组织确定。
健全考评制度。学生会干部名单及联系方式通过网络、橱窗等方式予以公布,方便同学们联系,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学生会干部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评价考核意见作为学生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也作为学生干部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的重要参考。
完善退出机制。修订学生会干部管理办法,明确相应规定和程序,对于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核不合格的、违法违纪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学生干部,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优化培养机制。加大对各类优秀学生的吸引和凝聚;健全学生会干部培训体系,建设完善培训课程,不断提升学生骨干的领导力和履职能力;关心支持学生会干部的成长发展,对于同学满意、业绩突出的学生会干部,其开展学生会工作的表现可作为推荐实习、就业和评优推优的重要参考。
(五)健全权益维护
学生会成立学生权益部,负责开展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合法权益的日常工作。建立日常调研机制,搭建网络新媒体平台,建设好“青年之声”和学生权益反馈群、校院班交流群的平台,及时收集、听取涉及广大同学切身利益和普遍诉求的问题,形成报告提交学校党政部门,并进行跟进,切实推动问题的解决。建立和完善“校长接待日”等,搭建学生与学校党政领导、职能部门面对面沟通的常态化机制。推进校学生会合理参与学校在涉及教育教学、后勤管理、学生奖惩等同学关切事务的决策、管理和评价工作。
(六)创新工作机制
注重“网上学生会”建设,充分运用网络技术和新媒体平台,善于运用微信、APP软件等互联网平台,实现信息扁平化传递,加强直接联系服务同学的力度,主动引领思想和风尚,弘扬正能量,同时防止网上负责影响。加强规章制度、工作事务的公开力度,每年至少1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向学生代表大会或常代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广大同学对学生会组织工作的评价机制,从学生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等维度评价学生会的工作,评价结果面向全体同学公开。
(七)坚持从严治会
深化学生会干部健康成长教育,围绕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开展专题培训,不断强化学生会干部的宗旨意识、表率作用和严实作风,打造信念坚定、品学兼优、朝气蓬勃、心系同学的学生干部队伍。落实《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学生会管理章程》,践行学生会宗旨,珍惜代表服务同学和锻炼提高能力的机会。学生会要面向大多数同学,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决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前须向团委报告。将作风建设列入学生干部选拔、考核、使用等相关工作的评价体系,作为学生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学生干部出现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落以及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等问题的,一经查实,按规定和程序予以处理。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党委的全面领导。
积极推动我校学生会建设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格局进行统筹谋划,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学生工作部统筹负责,团委具体指导,宣传、教务、人事、保卫等部门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在工作场地、经费、机制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党委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提出指导要求,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事项。党委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学生会工作,负责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参与学生会管理。
(二)加强团委的具体指导。
学生会接受团委和上级学联的双重指导。团委要充分尊重和支持学生会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重点从政治方向、组织机制、骨干培养等方面给予指导和监督,及时向党委汇报学生会工作的重大事项,坚决落实学校党委有关要求。校团委明确1名专职副书记指导学生会,重点抓好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发布重要信息、开展对外联系、使用经费物资等事项的审核管理,确保学生会日常工作不出偏差。
本方案经校党委审议批准后执行,方案落实执行情况将纳入各院党委、团委的考核内容。各单位要做好宣传落实工作。各院团委要指导院学生会组织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级学生会要按照统一部署,把握改革重点,抓住关键点,积极主动推进改革。